銷售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__
乙方(代理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__(以下簡稱“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理產品、區域及期限
- 甲方授權乙方為產品在(地區)的銷售代理商。
- 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簽署書面續約協議。
第二條 代理權限
- 甲方授權乙方在上述區域內對代理產品進行市場推廣、銷售及售后服務。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與客戶簽訂銷售合同,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上述代理區域內不再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作為該產品的代理商或經銷商。
- 乙方不得在代理區域外銷售代理產品,不得代理或銷售與代理產品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同類產品。
第三條 代理產品價格
- 甲方向乙方供貨的價格為(詳見附件產品價格表)。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及生產成本調整價格,但應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價格調整自通知載明的生效日期起執行。
- 乙方銷售代理產品的價格由乙方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甲方建議的最低市場銷售價。乙方應維護甲方產品的品牌形象及市場價格體系。
第四條 訂貨、付款及交貨
- 乙方訂貨需向甲方發出書面訂單,訂單應明確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金額及要求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訂單后__個工作日內予以確認。
- 乙方應在訂單確認后日內,向甲方支付訂單總金額的%作為預付款,剩余貨款應在收到全部貨物后__日內付清。
- 甲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僅限代理區域內),運費由__方承擔。貨物交付乙方并經其驗收合格后,毀損滅失的風險轉移至乙方。
第五條 銷售目標與代理傭金
-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完成的最低年度銷售目標為人民幣元(或產品件/臺)。
- 甲方按乙方實際銷售額的__%向乙方支付代理傭金。實際銷售額以乙方已收訖全部貨款的訂單金額為準。
- 代理傭金按月/季度結算。甲方應在每個結算周期結束后__日內,根據乙方提供的有效銷售憑證進行核算,并將應付傭金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第六條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 保證代理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并提供必要的產品技術資料及宣傳材料。
2. 負責處理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客戶投訴或糾紛。
3. 有權對乙方的市場推廣、銷售及售后服務活動進行監督與指導。
4. 按約定及時供貨并支付代理傭金。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 積極在代理區域內進行市場推廣,建立銷售網絡,努力完成銷售目標。
- 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客戶咨詢、訂單處理、貨物跟進及初步的售后服務,并及時向甲方反饋市場信息與客戶意見。
- 維護甲方及產品的商業聲譽,不得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 按約定支付貨款,并遵守甲方相關的銷售政策。
第七條 知識產權與保密
- 代理產品所涉及的任何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本合同不構成任何知識產權的轉讓或許可。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允許第三方使用。
- 雙方對于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客戶名單等)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亦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此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提前日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
2.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一方嚴重違約,經對方書面催告后日內仍未糾正;
(2)乙方連續__個月未能完成約定的最低銷售目標;
(3)一方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出現喪失履約能力的其他情形。
-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標、標識及其他任何與代理產品相關的宣傳材料,并結清所有應付貨款及費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 若甲方逾期供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 若乙方逾期支付貨款或傭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約定或保證,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關于代理權限的約定,在代理區域外銷售產品或代理銷售競爭產品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__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 免責條款
- 因不可抗力(如地震、臺風、洪水、戰爭、重大疫情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可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 因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變化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通知與送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向對方發出的通知、函件,應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傳真)送達以下地址。一方變更地址的,應在變更后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地址發出的通知即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郵箱:__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日期:年月__日
附件:
1. 代理產品價格表
2. 甲方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
3. 乙方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
(注:本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